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开放注册)
搜索
查看: 3233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0-26 16:0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kejiaoyuan注会13年 六科保过班现报全程一卡通 送12年基础班!电话:400-810-2468强化提高阶段发现问题了更要注意及时回教材巩固,按照之前主观题和客观题的不同方法看教材和课件。客观题多半是教材不熟悉,主观题多半是思路有问题。所以看教材很必要,听习题班也有必要,整理问题和思考更重要,带着问题看教材和听课件,更具有针对性,切忌漫无目的。kejiaoyuan注册会计师辅导班是您学习的必要选择。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厂 长

  第五章 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

  第六章 企业和政府的关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明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活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可以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

  第三条 企业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第四条 企业必须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五条 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第六条 企业必须有效地利用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实现资产增殖;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

  第七条 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中国共产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

  第九条 国家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 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当充分发挥青年职工、女职工和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十二条 企业必须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经济责任制,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改造和发展。

  第十三条 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企业可以采取其他分配方式。

  第十四条 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五条 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六条 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企业取得法人资格。企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设立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二)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五)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六)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企业合并或者分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第二十条 企业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

  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合并、分立、终止,以及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的变更,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企业有权自行安排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或者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二十三条 企业有权要求调整没有必需的计划供应物资或者产品销售安排的指令性计划。企业有权接受或者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在指令性计划外安排的生产任务。

  第二十四条 企业有权自行销售本企业的产品。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承担指令性计划的企业,有权自行销售计划外超产的产品和计划内分成的产品。

  如果说基础阶段练习是为了巩固所学基本理论,那么强化阶段做题就是为了充分融合知识点,这个时候可以做一些综合题,来弥补自己对于相关知识点整合上的不足。kejiaoyuan注册会计师学习资料为考生不断更新注会各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2014年想要考研的学弟学妹们,你们开始准备了吗?为了能让大家更好的备考。2012年10月26日18:00,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长刘济宙首场YY交流,不见不散!YY号: 47254767 敬请各位考生关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开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联系QQ:7123767   myubbs.com
         站长微信:7123767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myubbs.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论坛 ( 琼ICP备10001196号-2 )

GMT+8, 2024-4-28 23:55 , Processed in 0.095304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高考信息网 X3.3

© 2001-2013 大学排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